拍拖六年結婚四年,都十年了,最近吵架丈夫堅決要分開,自己很愛但又明知對方不適合自己,要分開嗎?還是要主動挽回求復合?
有網友來信,她說已經三十八歲,錯過了很多戀愛的重要時刻,過去也浪費了很多時間在不對的人,她現時應該如何面對?
早前和大家分享了一男網友來信,沒有想到女方看到之後主動來信給我,澄清了很多事情,值得我們翻案。
初戀男友前後八年一直都放不低,好不容易才找到另外一個男人,卻又被分手,到底有沒有機會復合?
在愛情上,清楚評估自己的機會是很重要的;別要感性思維而在大有機會的時候浪費自己的時間。
延續上一集的話題,今集繼續講分手挽回攻略。
拍拖每段戀情,總是在三個月之後就沒有甚麼話說,男朋友漸漸淡,有甚麼方法可以改善?
男朋友本來感情還好,但後來又借錢又喝酒還要爛脾氣,該交往嗎?
坊間有所謂分手挽回攻略,到底是真是假?那七步曲到底有甚麼問題?為甚麼分手挽回不可以亂信?
男朋友比自己年輕八年,男朋友又有在網上交友被自己發現;但男朋友又買樓入自己名箍煲,該繼續交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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