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提及明愛醫院就死者失救一事的回應,想大家發表一下意見。沒想到得到這麼多熱烈的回應;今天就要談談龍師傅的想法。
未說之前,先和大家談一下醫管局今天的回應,先給大家看,才說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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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愛醫院補鑊致歉
醫管局行政總裁蘇利民就明愛醫院外有病人死亡事件向死者家屬及公眾道歉,而明愛總監馬學章亦首次致歉。
蘇利民坦承,醫管局的做事原則是以服務病人為優先,死者的兒子顯然預期醫院當時能夠救治他的父親,但醫院未能做到,對此感到抱歉。他表示,醫院是處理失當,為此向死者家人和公眾致歉。
他表示,醫院員工應靈活處事,不能只按指引辦事。
明愛醫院總監馬學章表示,其實昨日也有打算表達道歉的訊息,但若然未能做到,對此深表歉意。
被問到有關賠償問題時,蘇利民表示,由於現時仍未能斷定,病人延誤施救是否死因之一,因此難以確定是否需要作出賠償;當局會待法醫官提交死因報告後,再作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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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師傅的想法
這是我今天想講的東西,就是我從昨天明愛的事件之中,學到的東西及領悟的道理,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我想再分享一段新聞報導,是有關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看完你會更清楚,看我的分析會更加明白:
首先,醫院在程序上是沒有錯的,這個我完全同意。只是在這件事之中出了兩個問題,第一個是接待處職員建議死者家屬打九九九,第二個是明愛在事後發表的記者會。
接待處職員建議打九九九,其實我覺得很失敗。在整件事情上,可能馬上有醫生來到也沒有用處,但要看過程有沒有盡過力。
接待處職員在當時可以:
1. 馬上代打九九九,然後衝出去看死者,看看有沒有幫忙的地方。
2. 馬上大聲叫喚醫院內職員,看看有沒有醫生可以馬上出來。
3. 馬上打電話問相熟同事,看是否能夠知道怎樣找到醫生。
再醒一點,可以著死者家屬打九九九,然後自己再打電話問樓上或直接呼叫醫院內職員幫手。
道理是死的,人是生的,我常說 "執生" 就是這個道理。做人不懂執生,只懂按章辦事,任你有多勤力也沒有用處。
有很多人,每天只怨為甚麼自己沒有運,又或者做了十年也沒有升職。其實在問這個之前,要先問自己做了甚麼,是否醒目,識得執生,即使工作能力一樣,已經差天共地。
這是我第一樣想分享的:
按章辦事,並不是最好的做法,執生醒目,重要過勤力工作。
有很多人以為勤力工作,就一定會成功,這個並未能劃上等號。我常說,勤力並不會成功,那些以為勤力就可以成功的人,一生只會勤力,做到老死為止。
第二件事,是明愛醫院急症室吳奎的回應,有數個重點我要和大家討論一下,因為是最好的反面教材。
他的回應有:
"病人送到急症室,也是採取同樣的做法。"
"通常都會叫救護車再車我地落去,可能仲耐。"
"醫生本身亦要照顧急症室其他病人。"
直至今天發覺不同意勢力一面倒,才另出一個道歉聲明,已經太遲了。
昨天吳奎的咀臉,正正是表現出 "唔關我事",推卸責任,道理上完全講得通,但人情上就拿零分。
我想和大家分享的第二樣,就是:
事情和你無關都好,也要看看有甚麼可以幫忙,這樣你才會得到更多的運氣。
這個是很重要的,道理上說得通,我也同意,即使馬上有醫生在場,可能也救唔番,但起碼 "我有試過"。
如試過,失敗,沒有人會怪責;但試也不試,已經是大問題;還有在記者會上說這些不知所謂的話,更加不可原諒,也將死者家屬的憤怒推到最高點。
所以,做人最重表達,同一件事,不同的表達方式,已經可以有不同的效果,之後所發生的事情也可以不同。這就是我一力推崇的思想改變運氣。人死了,可能都不能改變,但表達方式不同,對明愛的名聲,對家屬的安慰,已經是兩回事。
我今天剛巧有客人羅先生及關小姐來看流年,也談及此事,他們也覺得明愛的回應太過直接,也不用一味否認自己錯,或肯定自己對,這些都是沒有意思的。
如你在街,目睹一個老婦紅燈沖出馬路,被車應聲撞到,當場死亡。後來你看到家屬來到,問你他的親人是怎樣被車撞死的,你會怎樣說?
唔通你話 "你媽媽過左身,我在現場,佢係俾架車撞到。佢抵死啦,自己沖出去,完全唔關個司機事,都好啦,睇佢都一把年紀了,被車撞死,好快無知覺啦,都算開心咁去了!"
我完全理解唔到人可以講出以上東西,可能真係唔關個司機事,可能真係個老婦自己有問題,但做人不用那麼直接。
出口得罪人的,說話未必一定是錯,但講得太直接,還要補多句:"我有講錯咩?"
真係失敗。
這就是表達能力及語言能力了。好希望透過這一件事,為大家帶來兩個我的想法,對你一定有用。